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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载悬挂式灭火装置采购询价项目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4 16:46:08   浏览次数:

            东营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公交车辆悬挂式灭火装置,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按照本函的有关要求积极报名,我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判后最终确认采购单位。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公交车辆灭火装置采购询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DYSGJGS-2022-11
            三、预算金额:39万
            四、项目概况
            公司拟采购一批公交车辆悬挂式灭火器,灭火器有效期大于或等于4年,灭火剂种类为ABC超细干粉,灭火剂重量0.8kg,灭火器形状结构不得与相邻机件挤压、摩擦或阻碍其正常拆装维护。
            五、资格及报价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从事生产或销售灭火装置的厂商或授权代理商。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供应商具备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资质、安装等能力。
            4.供应商需有能力提供招标方需采购的产品(品牌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品牌报价)。
            5.询价单中 “单价”、“金额”等项目须填写完整,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
            6.所报价格应含安装费、运输费用、含税价,注明开具发票类别和税率。
            7.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使用方责任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或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规格型号及报价信息文件、法人或委托人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9.提供参加此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评审依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期不一致且符合采购要求的折算为元/年);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与采购人要求的参数不符,需无条件更换,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由相应供应商承担。
            七、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7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时。
            2.响应文件邮寄至:东营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东城胶州路448号。
            3.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不纳入此次采购供应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时。
            2.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客服中心201。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树明
            电话:0546-8306560

          东营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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